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14,599,880股,限售期为自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5,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706.538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93.4614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对应的股东数量为17名,对应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14,599,8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47%。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14,599,88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12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减持的其他规定。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将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悦康药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悦康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4,599,88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47%。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六、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