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12.3亿元,其中:银星能源为人民币10.2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2.1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3年期。
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3.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汤杰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12.3亿元,其中:银星能源为人民币10.2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2.1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3年期。
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或保理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2.3亿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汤杰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5层、6层、7层701-70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29780G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股权结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2388%;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612%。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相关财务数据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17829780G。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18.30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5.34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233.89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006.33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55,008.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888.05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55.19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6.30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262.94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0,418.93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45,820.6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0,518.09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股权关系图如下: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中铝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中铝财务公司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支付保理款。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与中铝财务公司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与中铝财务公司签署《保理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理商(以下简称甲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应收账款: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卖方支付保理款。
(四)保理服务种类: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五)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12.3亿元,其中:银星能源为人民币10.2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2.1亿元。
(六)保理融资期限:3年期。
(七)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3.7%)。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尚未与中铝财务公司正式签署《保理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合同。待合同正式签署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经营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3,100万元,其中:长期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短期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为人民币29,6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盘活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运营质量。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且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0日和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