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A类份额:014323,C类份额:014324,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1月5日证监许可[2021]3525号文注册,于2021年12月1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江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长江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长江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12月17日,即本基金2021年12月17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予以确认,并自2021年12月18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长江安享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