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57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2021-06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和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单位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及代理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参加会议。
(二)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0日9:30-11:00、15:00—17:00。
(四)登记地点: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71)2610906
2.传 真:(0771)2610906
3.邮政编码:530012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5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12月3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南宁百货靖西分公司、平南分公司、来宾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南宁百货靖西分公司、南宁百货平南分公司、南宁百货来宾分公司。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预付款项”、“存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业务收入”,并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指标无影响
●追溯调整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一、概述
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预付款项、存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关列报项目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涉及201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更正原因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公司累计开展海产品贸易43组,其中30组海产品贸易业务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与上述30组海产品贸易业务相关的报表项目金额影响如下: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公司遵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如下追溯调整:
1.调增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 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存货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2,711,447.79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51,919.12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2,659,528.67元。
2.调增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29,015,708.68元,调减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存货29,015,708.68元;调减2017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69,541,675.43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954,653.52元,调减2017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68,587,021.91元。
3.调减2018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34,369,738.60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606,666.61元,调减2018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33,763,071.99元。
(三)对以前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将以前年度作为存货列示的上述30组海产品贸易货款调整计入预付款项,调整冲减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增加其他业务收入,对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指标未造成影响。
(四)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影响
1.2016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2.2017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3.2018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五)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列报项目的影响
1.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
(1)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②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存货
①存货分类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3.更正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
(1)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②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存货
①存货分类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4.更正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5.更正后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
(1)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存货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6.更正后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说明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分别出具了《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1〕第310483号)、《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川华信综(2021)0834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专项说明全文。
四、关于本次追溯调整后的定期报告披露
追溯调整后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1-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2018年4月18日、2019年4月17日、2019年6月14分别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6月修订版)全文及摘要。2021年11月,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表项目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同日公告),同时应对上述年度年报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加黑加粗下划线部分为本次更正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16年年度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6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任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涉及到2016年度至2018年度会计处理存在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更正前: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6.59%, 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0.83%;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占比49.53%、家电业态占比33.89%、超市业态占比11.27%。
更正后: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6.59%, 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0.83%;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占比49.47%、家电业态占比33.93%、超市业态占比11.28%。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更正前: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7亿元,同比下降6.74%;实现利润总额-3,165.72万元,同比下降206.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7.64万元,同比下降223.84%。
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更正后: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4亿元,同比下降6.85%;实现利润总额-3,165.72万元,同比下降206.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7.64万元,同比下降223.84%。
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五)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
更正前:
更正后:
(六)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更正前: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1号)中涉及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本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2016年度会计差错项目更正如下:
调增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 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存货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2,711,447.79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51,919.12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2,659,528.67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6年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指标均无影响。
(一)2016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二)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 存货
存货分类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七)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更正后: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八)存货
1.存货分类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九)合并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7年年报
(一)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7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任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涉及到2016年度至2018年度会计处理存在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更正前: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6.33%, 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0.84%;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收入占比51.09%、超市业态收入占比8.12%、家电业态收入占比33.48%、汽车收入占比6.74%、电子商务占比0.57%。(下转C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