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经营期限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许可[2021]3199号《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以下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由120,000,000元变更为160,000,0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经营期限由“2003年09月28日 至2044年12月23日”变更为“永久存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对《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并变更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许可[2021]3199号《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万元。公司已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其中,在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自贡银行”)的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为28,852.23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11 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将视情况需要在自贡银行办理现金 管理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友华先生担任自贡银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自贡银行开展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存放于自贡银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预计本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仅在自贡银行存在活期存款业务。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公司2020年度仅在自贡银行存在活期存款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6,182.4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袁益富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4676556Y
住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年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810,415.81万元,净资产580,925.74万元,营业收入114,281.97万元,净利润11,702.67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友华先生担任自贡银行董事职务,公司与自贡银行开展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使用存放于自贡银行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在自贡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购买相关产品的利率将符合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自贡银行开展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自贡银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独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友华先生依法予以了回避,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合规、有效”。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自贡银行开展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购买关联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认可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唐稼松(签字)
宋伟刚(签字)
吕福玉(签字)
年 月 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我们同意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购买关联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友华先生依法予以了回避,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合规、有效。
唐稼松(签字)
宋伟刚(签字)
吕福玉(签字)
年 月 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
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29日,运机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银行”)开展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友华先生担任自贡银行董事职务,公司与自贡银行开展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友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议案决定,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存放于自贡银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与自贡银行的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上述授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存放于自贡银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6,182.4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袁益富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4676556Y
住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使用存放于自贡银行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在自贡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购买相关产品的利率将符合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自贡银行开展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自贡银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友华先生依法予以了回避,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合规、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自贡银行开展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张 鹏 葛 麒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3点30分在公司205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茂奇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共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拟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致: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1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15开始,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00结束。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期限、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注意事项
1、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议案2所涉事项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议案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东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43000
联系人:吴星丽
电话:0813-8233659
传真:0813-8233689
电子邮箱:wxl0813@zgcmc.com
2、 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88”,投票简称为“运机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有: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委托并授权。
(注: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企业股东,则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