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资本集团”)和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合计持有公司1,440,396,78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07%。其中:深圳市资本集团持有286,812,99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9.97%;深圳市国资委持有1,153,583,78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0.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1年11月29日收盘,深圳市资本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深圳市资本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数量及时间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深圳市资本集团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