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1-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长龄液压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夏继发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高芝平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戴正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超峰、顾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