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骆亚君持有公司股份1,56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19%;董事、总经理盛业武持有公司股份2,8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43%;董事、董事会秘书姜向东持有公司股份1,56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19%;董事、副总经理李广文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1%;监事会主席段永秀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监事霍彪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8%;副总经理梁晓明持有公司股份14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8%;副总经理朱晓星持有公司股份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7%;总工程师陈光高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和公司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骆亚君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55%;盛业武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3,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61%;姜向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55%;李广文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68%;段永秀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1%;霍彪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5%;梁晓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1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2%;朱晓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4%;陈光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6%。上述董监高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15,399股,即不超过0.31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1,568,2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3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股权激励取得”、“集合竞价增持取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骆亚君、姜向东、李广文、梁晓明、朱晓星、陈光高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形;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9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253.06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31%,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注:以上各项政府补助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纬股份”)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寄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川民终1344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合同纠纷,上海燎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燎申”)将尚纬股份起诉至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上海燎申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涉诉事项一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 收到应诉通知书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寄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川民终1344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燎申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川11民初142号,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院已受理上诉人上海燎申与被上诉人尚纬股份合同纠纷一案。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