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释:
(1)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部分公司票据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工程玻璃公司收入增加所致。
(3)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4)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部分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存货增加主要系原材料备货及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6)使用权资产增加主要系根据新租赁准则调整所致。
(7)开发支出增加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系根据新租赁准则调整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部分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11)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偿还部分借款所致。
(12)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开票据增加所致。
(13)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系部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14)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玻璃价格上涨及电子玻璃产能增加所致。
(15)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6)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部分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19)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增加所致。
(20)资产处置收益变动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21)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索赔收入及无法支付的款项所致。
(22)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3)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增加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21年9月22日,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3,447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其所持86,630,00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超短期融资券
2020年6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该额度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20年9月4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20年第10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5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2、中期票据
2016 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18年3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 2018年第1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8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8年5月4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8亿元、期限为3年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 7%,并于 2021年5月4日完成兑付。
2020年6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20年9月4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20年第10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5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3月2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2月27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40 号)。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总额为20亿,期限为3 年的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为6%,兑付日为2023年3月25日。
2020年3月12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同意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4 号)。
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2020年4月16日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5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19号),并分别于2020年6月8日及2020年6月29日公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7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1 号)。公司在取得批复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但鉴于资本市场环境、产业发展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面因素变化,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公司未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是□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的南玻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建议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及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合计等值不超过49,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04 日
注册地点:宜昌高新区兰台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刘永生
注册资本:5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2、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单位: 元
3、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5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玻璃深加工制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4、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04 日
注册地点:河北永清工业园区百合道刘家务村南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24,3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三、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事项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合计为606,970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2020年末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孙公司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按照公司的持股比例在3,000万元的本金范围内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期不超过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不超过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4、为全资孙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0万元为期5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上述公司中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玻集团持有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60.8%的股权。公司为宜昌南玻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按持有权益比例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止目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1,962万元,占2020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21,299万元的12.92%,占总资产1,788,291万元的7.3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