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29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8075          债券简称:远东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53.3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78.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下降57.67%,主要原因为部分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38.89%,主要原因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加32.9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增值税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同期下降109.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计提可转债利息减少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较同期下降31.3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较同期下降86.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长254.9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95,733,815.4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9,938,463.08元;于2019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748,946.75元;2021年1-9月使用募集资金29,879,731.46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4,263,374.10元,其中:银行存款214,263,374.10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00,000,000.00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延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尚柏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延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尚柏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2018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