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较大,主要由于公司对瑞丰银行的投资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系客户超过销售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支付货款而需支付的逾期
137983542.65元系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56960.00元系公司从事白银延期交收交易业务(T+D 业务)空头期末持仓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42,025.00 元系套期保值无效部分产生的投资收益,另500,000 元系系公司确认的业绩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瑞丰银行”)58638405股股份,瑞丰银行于2021年6月25日上市。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后续随着瑞丰银行股价的波动,相应会影响公司业绩的波动。
2、根据《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陈琪航、陈兴、董向东、黄俊、刘勇关于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盈利承诺及补偿相关约定,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陈兴、董向东、黄俊、刘勇需向公司总共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123,154,940.23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盈利承诺方已经累计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102,480,661.03元,占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83.21%;其中,盈利承诺方陈兴、黄俊、刘勇的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尚未履行完毕,还需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0,674,279.22 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