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宠物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于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的要求,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及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后表述如下: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生产、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
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较大,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变动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间及规模
为规避汇率波动影响、锁定结汇成本和出口产品利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1,300万美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公司及上述相关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及时间范围内负责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文件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366万元,同比增涨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85万元,同比增涨40.0%。本报告期内公司维持自身主业的优异增长,良好的现金流保障了穿刺主业的持续发展,在市场环境变化和集采等多因素的推动下,多类产品呈现快速增长周期;随着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竣工验收,产能将进一步得到释放;多类新产品即将完成注册上市,预期将成为利润贡献的新增长点。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维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晓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如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维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晓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维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晓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如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宠物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于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的要求,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及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后表述如下: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生产、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223,4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拟用于向商业银行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等用途。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汇率变动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开展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1,300万美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拟计划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223,4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拟用于向商业银行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等用途。具体授信计划安排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时限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实际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223,400万元,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医械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瓯文”)提供担保。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南宁市邕宁区龙门路1号仓库第七层、第八层
3、法定代表人:朱方文
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肆佰捌拾万圆整
5、成立时间:2004年06月30日
6、经营范围:医疗技术的研发;销售:医疗器械(凭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计生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化妆品、教学模型、消毒剂(除危险化学品)、汽车(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眼镜、文体用品、劳保用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家电;仪器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疗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医疗信息咨询服务;药品包装材料;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以上项目凭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保健用品、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医疗设备安装;销售:网络设备、安防监控设备,安防监控设计安装与维护,电脑及配件的销售、维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西瓯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广西瓯文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用于控股子公司广西瓯文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审议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在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2)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对外担保风险可控;3)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审议程序合理,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医械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广西瓯文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5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康德莱医械经营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委托理财概述
1、资金来源: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2、拟购买的产品类别: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3、拟购买产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授权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授权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6、关联关系说明: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在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授权实施:授权康德莱医械经营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2、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仅限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会影响其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康德莱医械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上网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1日
至2021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9113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1年11月8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孙哲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