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渡边庸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超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超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9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东超科技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超科技”或“目标公司”)
投资金额:3,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宜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受市场风险、技术创新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时电子”或“本轮投资人”)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应用东超科技自主研发的核心产品负折射平板透镜(又称DCT-plate),在空中形成不需要介质承载的实像,结合公司在车载领域的经验和客户资源开发新的车载显示产品,实现人与空中实像的直接交互,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21年10月26日,公司与东超科技创始股东韩东成、范超,东超科技早期投资人合肥佳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企金岭商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赢初华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量子科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肥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弘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东超科技签署《创始股东、早期投资人、安徽东超科技有限公司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目标公司估值参照多家显示行业上市公司,依据P/S和 EV/EBITDA相结合的推算方式、协商确定。伟时电子以人民币3,500万元对东超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伟时电子持有东超科技5%股份。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东超科技增资暨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韩东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住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双郢村韩胡寨38户,身份证号:341202********351X。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光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光学专业在读博士。现任东超科技董事长、合肥佳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范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龙王社居委老郑郢62号,身份证号:340121********5513。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现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核能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读博士。现任东超科技总经理。
(3)合肥佳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F8U42Y
执行事务合伙人:韩东成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I楼A座14层A1-06号
经营范围:企业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北京中企金岭商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G2RH1R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企会(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35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1号院1号楼2层245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
(5)合肥赢初华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H97G0F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爱华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692.4813万元人民币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3栋B区3楼合肥国际人才城305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安徽省量子科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AD5FXE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870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合肥新经济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EWCH6Y
法定代表人:夏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814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咨询;创业投资;投资增值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科创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87,325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一区4号楼1401-3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安徽弘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QRR214
法定代表人:戚科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D8栋-2199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企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与管理相关投资基金及投资管理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32543101X1
法定代表人:蔡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01室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相关的衍生业务、资本经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创业企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与管理相关投资基金及投资管理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投资标的创始人股东和早期投资人与伟时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YQFE72
法定代表人:韩东成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4.7964万元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创谷科技园A3栋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玻璃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广告制作;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超科技是一家以空中成像技术及人机交互为重点研发方向,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等平台进行技术力量转化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始团队均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东超科技已累计申请国内外330余项包括发明和PCT在内的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中自主研发的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技术层面处于国际领跑地位,是国内唯一的一家具有大规模量产能力的公司。该技术通过自主研发的核心产品负折射平板透镜(又称DCT-plate),运用光场重构原理,将发散的光线在空中重新汇聚,从而在空中形成不需要介质承载的实像,结合交互控制技术,可实现人与空中实像的直接交互。该技术除了新颖性、酷炫性之外,同时具有防感染、防静电、防指纹、防接触等功能。可交互空中成像技术可替代传统的触屏式控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公共设施、工程与信息安全、智慧家居、智能车载、新能源充电等领域。
(二)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目标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审计,该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
东超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目前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四、 对外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情况。伟时电子同意以35,00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81,472元(大写:叁拾捌万壹仟肆佰柒拾贰元),以取得目标公司本次增资后5.00%的股权。
(二)公司重大权利和义务。
(1)本轮投资人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对目标公司增资后,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按照《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交割完成后本轮投资人有权向目标公司提名1名董事,创始股东及目标公司应于交割日后60日内促成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选举本轮投资人提名的董事为目标公司董事;
(三)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该等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30天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后生效。
(五)协议的变更。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且该书面文件应经各方有效签署后方可生效。
(六)协议的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协议约定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但亦可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而终止。
五、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东超科技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为拓展公司产品应用的不同市场领域,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做出的投资决定。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的需求,不影响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东超科技增资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受市场风险、技术创新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为此,伟时电子将密切关注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伟时”、“投资标的”、“目标公司”或“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4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为新成立的公司,受宏观经济、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时电子”或“投资人”)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为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21年10月26日,公司与重庆豪然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然”)、重庆伟时股东李其阳就受让股份成立合资公司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伟时电子受让李其阳持有的重庆伟时40%股份,由于其未实缴注册资本,受让价格为0元。受让股权后,伟时电子持有重庆伟时40%的股份,重庆豪然持有重庆伟时60%的股份,重庆伟时成为伟时电子与重庆豪然的合资公司。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合资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合资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1、重庆豪然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豪然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60JKF36Q
法定代表人:冯伊豪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桥坡35号附1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及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汽车装饰品、模具、模料;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电子元器件、五金、劳保用品、制冷设备、机械设备、服装、日用百货、汽车轮胎、隔音隔热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豪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投资合营方与伟时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李其阳
身份证号:513902198511071750
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诗情路1号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AC07PN2H
法定代表人:冯伊豪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重庆高新区西永街道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C66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标的股权结构
1、伟时电子受让股份前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伟时电子受让股份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重庆伟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目前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四、 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安排。
伟时电子对合资公司出资为人民币400万元(¥4,000,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肆拾(40%)。重庆豪然对合资公司出资为人民币600万元(¥6,000,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陆拾(60%)。
(二)公司重大权利和义务。
(1)本轮投资人按约定完成对目标公司投资后,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按照《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由伟时电子委派,3名由重庆豪然委派。
(3)合资公司设两名监事,伟时电子和重庆豪然各委派1名;
(4)在合营期限内,总经理由重庆豪然提名,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由伟时电子提名。
(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同意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五、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为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而做出的投资决定。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的需求,不影响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投资标的为新成立的公司,受宏观经济、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获得荣誉情况
报告期内,伟时电子获得“2021年苏州市示范智能车间”荣誉称号。
2、 公司取得政府补助情况
报告期内,伟时电子及其子公司合计获得政府补助102万元。具体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研发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研发和设计人员406人,拥有授权专利66项,被苏州市有关部门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被苏州市科技局认定为“高性能车载显示模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认定为“2020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已完成4款Mini-Led展示样品、完成7款Mini-Led试产,并取得了国际知名车厂的定点订单。另外,目前正与多家客户讨论量产产品设计方案。
公司在智能表面产品方面,有3款产品在研发,并已取得客户定点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共取得专利6项,应用领域涵盖背光源等多款公司核心产品。
4、 “限电”对公司的影响
自江苏省、广东省实行“限电”政策以来,公司积极按照政策要求,确保用电量在允许范围内。公司正常生产受到一定影响。停电的不确定性,造成生产安排相对困难,推高生产成本。
5、 汽车行业“缺芯”对公司的间接影响
汽车行业“缺芯”对整车厂及下游液晶厂商的直接影响,进而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计划安排及产品交付,使得公司业绩增长未能实现预期目标。
6、 接待投资机构调研情况
报告期,公司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共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2次,参加调研的机构包括:
国泰君安证券、彤源投资、招商基金、光大保德信基金、建信养老金、海富通基金等。
2021年1-9月份,公司先后接待6批次机构投资者调研,涵盖中信建投、民生证券、长江资管、华泰证券等投资机构。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渡边庸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山口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希平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渡边庸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山口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希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渡边庸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山口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希平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渡边庸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