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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截至期初,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可作为短期租赁处理,采用简易处理方法,不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项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7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1)。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6,063股,回购价格调整为8.49元/股加上董事会实施回购注销之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届时公司管理层依照授权根据2021年度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8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祥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1)。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届时公司管理层依照授权根据2021年度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