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1-10-20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辉龙”)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一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一号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鹍辉先生、宋永波先生、钱纯亘先生、周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章顺文先生、刘登明先生、李学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章顺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阳文雅女士、王慧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一号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一号指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鹍辉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深圳市龙岗区第六届政协委员、龙岗区工商联常委,深圳市龙岗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2011年2月至2015年12月,就读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获电气工程学士学位;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就读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获电气工程硕士学位。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普惠投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鹍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158,687,060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永波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现任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龙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龙岗区侨联青年委员会委员。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读于湖南工业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就读于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04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深圳市一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公司供应链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永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875,000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纯亘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职称,广东省自身免疫实验诊断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市医学会精准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医科大学医学检验学院客座教授、湖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导师。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生物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18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高级工程师职称。2007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迈瑞医疗免疫产品研发部副经理;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迈瑞医疗体外诊断事业部技术顾问。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试剂研发中心总监;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钱纯亘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伊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读于衡阳师范学院化学系,获学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有机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就读于北京大学药学院药物化学专业,获博士学位。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任深创投研究中心研究员;2017年10月至今,任深创投健康产业基金投资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红土高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麦科田生物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迈景基因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普罗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博纳精密给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安泰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正大天晴康方(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迪聚海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劲方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安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奥然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力达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元化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森瑞斯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顺文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业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就读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05年1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会理事会常务副会长。1992年12月至1994年3月,任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科员。1994年3月至1998年1月,历任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负责人。1999年9月至2008年3月,历任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2008年4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现同时担任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校友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章顺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登明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就读于湘潭大学经济法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冷水江市岩口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2005年7月至2009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法律部专职法律顾问。2009年4月至2010年8月,任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广东华雅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一法(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登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学金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传感器学科带头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省级培养对象,深圳大学首批优秀学者。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省部产学研项目、广东省高层次人才项目和深圳市科技重大培育项目等项目20余项。李学金先生于1991年7月至2014年2月在深圳大学先后担任核技术研究所工程师、应用物理系实验室主任、理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人事处副处长、科研处处长、科学技术部主任;2014年2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协理副校长。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2980)独立董事。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协理副校长,深圳市传感器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深圳光纤传感网工程技术实验室主任,港中大(深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智能技术与应用协会名誉会长、深圳市仪器仪表与自动化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传感器技术产学研联盟理事长、教育部全国高校传感器技术研究会理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微纳器件与系统技术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仪器仪表学会常务理事和深圳微米纳米学会常务理事和深圳市光学学会常务理事等。

  截至目前,李学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阳文雅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3月至2014年1月,就读于广东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2002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深圳市一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试剂销售部经理。2007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开源医疗试剂销售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锐普佳试剂销售总监;2016年8月至今,任锐普佳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阳文雅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慧翀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读于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3月至2013年2月,任深圳市一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监助理。

  截至目前,王慧翀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以下简称“《累积投票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 《累积投票制度》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累积投票制度》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累积投票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4日   14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4日

  至2021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0月28日-10月2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0月29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