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针对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一审判决(Judgement)后双方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Order):判决公司支付对方3,424.44万美元律师费。
自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来陆续对双方提交的多个动议作出决定。公司不认可一审判决的金额,不认可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已做出的后续动议判决,同时,也不认可本次关于律师费的判决。公司于2021 年 9 月 8 日向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其中,关于公司需支付律师费的判决包含在上诉内容中。截止本公告日,双方在一审程序中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同时本案已进入上诉阶段。
上诉案件的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律师费判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