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76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1)2021年前三季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预计业绩情况:
(2)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预计业绩情况: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拥有电石生产基地,报告期,公司充分发挥配套产业链优势,一方面生产所需电石的稳定供应保障了公司主体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受益于主导产品PVC树脂和烧碱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公司积极抓住市场有利时机,加大产品生产销售力度,增厚了销售利润,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1年1-9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继续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受“能耗双控”,原料电石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PVC现货价格及相关期货品种出现大幅上涨,PVC期货主流合约价格大幅上行,导致公司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较大亏损,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账面形成浮亏2939.07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套保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前,公司主导产品PVC树脂现货市场保持盈利态势,公司现金流充裕,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持续关注PVC期货市场走势,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积极采取相应风控措施,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防控相关风险。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