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减少57.01%,减少原因系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暂未继续购买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增加69.12%,增长原因主要系本期转回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增加81.81%,增加原因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增加88.83%,增加原因主要系公司二亿平米光学膜项目投入资金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增加91.46%,增加原因主要系二亿平米光学膜项目继续投建,预付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增加33.2%,增加原因主要系充分利用银行授信,电子承兑方式的支付增加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增加69.24%,增加原因主要系销售订单增加,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增加75.68%,增加原因主要系已背书票据期末未终止确认的金额增加所致;
9、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增加367.44%,主要原因系公司回购公众股增加,并已完成认缴所致;
10、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增加43.08%,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11、销售费用期末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7.69%,主要原因系按照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相关的运输费用报关费用重分类至成本所致;
12、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27%,主要原因系职工工资、社保、福利费大幅增加所致;
15、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2.37%,主要原因系公司坚定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1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0.93%,主要原因系取得政府补助资金增加所致;
1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6.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提质增效,价值创造;新产线投产,增销增效;坚定推进以五大板块为主的新材料市场拓展,盈利能力增强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64%,主要原因系二亿平米光学膜项目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92.65%,主要原因系本期分红大幅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照准则本公司业务不涉及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无需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1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