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天祥水晶湾西座63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要求,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200.0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291.63万元(含本数),均为现金认购,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5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编制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9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具体的现金分红政策,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董事会专门制定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基于内部控制情况,编制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的议案》
鉴于目前拟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立足于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拟在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拟通过碳基材料通用底层技术研究、碳基材料制备机理研究、碳基材料基础装备开发、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及产品拓展研发等,全面提升公司在碳基材料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保障公司在光伏、半导体、燃料电池、高温热处理、摩擦制动等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产业在碳基材料领域的纵深布局提供强大的技术基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3)。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西座638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6楼638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西路2号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7-6202107
联系人:罗建伟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