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邓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部分董事和监事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2人,其中,董事邓文先生、吴学军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唐璐女士、于志勇先生、沈松林先生、王红强先生、独立董事黄兴旺先生、冯渊女士及车振明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1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唐金梅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肖大刚先生和代莉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
3、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何昌军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律师:李伟、陈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