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慧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4%。上述股份为黄慧丽女士于公司IPO前及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得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忠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5%。上述股份为通过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得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黄慧丽女士、王忠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减持)分别不超过367,062股、40,00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黄慧丽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2021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收到黄慧丽女士、王忠军先生发来的《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表中:
1、黄慧丽女士其他方式取得股份中:因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432,000股,因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取得320,000股;
2、王忠军先生其他方式取得股份均为因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均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比例为当期减持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数的比例。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黄慧丽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暨2021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得超过209,750股,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得超过2021年12月31日其持股数量的25%。
3、王忠军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暨2021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得超过25,000股,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得超过2021年12月31日其持股数量的25%。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黄慧丽女士承诺:
在本人担任泰禾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黄慧丽女士、王忠军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黄慧丽女士、王忠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黄慧丽女士、王忠军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