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2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8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一)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8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
(四)反馈方式: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