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9-15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井贤栋、韩歆毅、朱超、胡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汪祥耀、郭田勇、刘兰玉、刘霄仑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辰立、赵颖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屠海雁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张晓东、周峰以及财务负责人姚曼英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恒云控股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彭政纲、刘曙峰、蒋建圣、范径武、官晓岚、张晓东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关联法人宁波高新区云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关联股东均对议案1、议案2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如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律师、代冰倩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