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5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付芳等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1,882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二、备查文件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腾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京阳腾微担保5,000万元,已实际为京阳腾微担保余额为3,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前期已担保事项

  经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京阳腾微担保事项变更的议案》,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京阳腾微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京阳腾微担保余额为3,800万元。

  (二) 本次担保事项

  京阳腾微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近期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不超过2,000.00万和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贷款担保不超过3,000.00万,借款期限均为一年,由公司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耿智焱、霍菲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具体的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最新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京阳腾微当前在4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未结清负债余额为2,300.00万元,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为0万元。京阳腾微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京阳腾微债务清偿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阳腾微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上述银行或被担保主体签署正式的担保或反担保协议。为便于京阳腾微向银行办理授信借款申请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关于公司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反担保情况

  京阳腾微股东耿智焱作为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公司为京阳腾微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保证期间为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

  五、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为京阳腾微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京阳腾微的经营状况良好,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上述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京阳腾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京阳腾微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京阳腾微信用、财务状况良好,为京阳腾微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京阳腾微因开展业务、扩大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目前经营腾微经营情况良好,借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事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8,000.00万元(剩余担保余额为4,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4%;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后,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报备文件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通过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应收账款转让类资管/信托产品的方式进行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

  ● 如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拟以无偿形式)为应收账款转让类融资产品提供信用增进措施或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差额支付承诺进行及时补偿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上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基本情况概述

  1、公司拟通过应收账款转让类资管/信托产品的方式进行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设立循环购买机制,在应收账款转让类资管/信托融资产品存续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每期产品合同的相关约定定期向第三方转让应收账款(上述注册发行/转让总额度不包括定期转让应收账款金额)。

  3、根据应收账款转让类融资产品的设立、发行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可以为各期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支付承诺等信用增进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可以为前述流动性支持/差额支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流动性支持补偿。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或其他转让应收账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解决公司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开展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拟开展事项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等因素而中断或终止的风险,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90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

  至2021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1 年9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378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4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86)。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由205,018,993元变更为203,517,111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拟由公司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最终授信额度及贷款额度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本次向合作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授信协议及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通过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501,88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

  1、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19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19年8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等;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可以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有权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等有关事宜。

  4、2019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19年9月3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首次授予数量为4,615,000股,授予价格为8.30元/股,授予人数为111名;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9月2日,授予数量为438,530股,授予价格为8.35元/股,授予人数为11名。

  6、2019年9月1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对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11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7、2019年10月16日,除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数9,000股外,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108名激励对象4,606,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11名激励对象438,53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0月19日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0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确定授予日后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的9,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按照规定回购全体激励人员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部分,同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付芳等17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郭光磊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综上,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501,882股。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数量共计1,501,882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9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现金分红现已实施完成。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22元/股,预留权益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27元/股。

  因此根据激励计划,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123,500股,回购价格为8.2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08,382股,回购价格为8.2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付芳等17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210,000股的回购价格为8.2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郭光磊等2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60,000股的回购价格为8.2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205,018,993股变更为203,517,111股,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1,882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付芳等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1,882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1,882股(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在全部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5,018,993股变更为203,517,11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018,993元变更为人民币203,517,111元。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实际登记的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关于公司本次减资无需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导致回购股份减资的情形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无需就此次减资召集并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

  2、申报时间:2021年9月15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 9:0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证券部

  5、联系电话:027-83386378

  6、邮件地址:ir@thalys.net.cn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