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1-09-15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032,69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632%。其中: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622,561,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56%。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名,代表股份2,410,13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76%。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名,代表股份260,576,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92%。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1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2,61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0,494,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8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邵文辉、刘倩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