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自然人股东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39,689,3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1%。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编号:临2021-048),自然人股东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鑫科材料39,689,3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自然人股东江伟雄、胡春晖、江秋怡、陈果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