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2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监事会对其进行了监督,各位监事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和确认。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书面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21-030)。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证券法中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531 公司简称:豫光金铅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2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临2021-030)。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证券法中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31)。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证券法中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后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的议案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宝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甘肃宝徽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出的氧化锌,是甘肃宝徽再生锌系统的生产原料。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甘肃宝徽拟向公司采购氧化锌,公司拟与其签订《供货合同(氧化锌)》。公司向甘肃宝徽销售氧化锌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并参考公司同期向其他与甘肃宝徽相同规模的第三方销售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结算货款以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该《供货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6、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于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临2021-032)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9月15日14点30分在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33)。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3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1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931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04,490,30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677,295.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2,111,350.74元后,余额人民币1,481,565,944.26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224.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605,720.1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58号)。
2、2021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济源豫光支行、中原银行济源分行、交通银行济源分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东新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约履行,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公司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拟建设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和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已建成8条车用改性专用料生产线并已正常运营,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尚未投入建设。根据公司的市场调研,目前车用制品注塑行业存在产品销路较窄、更新换代快、新客户很难参与汽车厂、蓄电池厂新品开发跟进等市场不确定因素,继续投资建设剩余10条车用制品注塑生产线将很难达到预期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废铅酸蓄电池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2,284.17万元及利息收入(共计2,320.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铅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原募投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059.91万元(考虑募集资金利息因素,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4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016),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1,045.52万元(含利息)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1年上半年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1-03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于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
一、具体调整情况
单位:元
调整原因:
1、公司向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氧化锌系列预计金额增加的原因
公司氧化锌产量增加,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再生锌系统对氧化锌产品需求量也有所增加;同时,2021年氧化锌价格持续上涨,造成全年预计交易金额增加。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锌锭预计金额增加的原因
(1)因受宏观影响,2021年锌锭价格持续上涨;
(2)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锌锭销售市场主要在华北,2021年,因华北锌锭消费市场偏弱,为占领华东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利用其有色金属营销网络优势,加大对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锌锭的采购比重。全年预计交易金额将有所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2、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1-03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5日
至2021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济源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慧玲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邮编:459000 传真:0391-668898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