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八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证件及有关资料原件,于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股东资格验证及签到。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9日,截至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相关公告。
(二)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三、提案编码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登记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号码:0979-8448122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盐湖股份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979-8448121查询。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 巨敏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电子邮箱:yhjf0792@sina.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16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92 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编码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九江3T清算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2020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清算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九江3T数字投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3T”)因缺乏持续盈利能力,停产停业多年,按照公司重点工作安排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于公司聚焦主业,加大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资源整合力度,对闲置、低效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减轻公司主业负担的要求,公司拟对九江3T和九江新材料两家公司进行清算处置。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江中院”)送达的【(2021)赣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九江3T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九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九江3T的破产清算申请。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九江中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本案中九江3T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意破产清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对九江3T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九江3T已长期停产,根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公司重点工作安排,已将九江3T列入低效资产进行清算处置,公司已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来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该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
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出具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中国中化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中化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化集团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571,578,4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中化通过中化集团持有公司571,578,4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