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8-28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07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宁德时代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事项

  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经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与江安县人民政府平等、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宁德时代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签署《江安县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在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磷酸铁锂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2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21.50万股,预留授予13.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2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5日,授予价格68.47元/股,共计向147名激励对象授予121.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三)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事项

  2021年1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麟铁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本次事故共计造成12人受伤。目前曲靖麟铁的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曲靖麟铁于2021年7月收到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应急罚〔2021〕执法-07号),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曲靖麟铁给予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四)关于与亿纬锂能合资经营的事项

  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于2021年3月23日签署了《合资经营协议》,双方拟合作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将专注于生产低成本优质的磷酸铁锂,并优先向亿纬锂能及其关联方供应。合资公司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年产能10万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亿纬锂能签署合资经营协议暨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10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与亿纬锂能新设合营企业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该项目的后续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推进中。

  (五)关于签订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公司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签订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该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六)关于出售碳纳米管导电液业务相关资产的事项

  为聚焦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优化公司的盈利结构,公司将碳纳米管导电液业务涉及的固定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出售给曲靖市飞墨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价人民币2,442.14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不再从事碳纳米管导电液相关的业务。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