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9,055,841.88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1,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60,000元(含税),占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15%,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 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 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3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918,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7,185,506.00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05,732,494.00元。另外减除其他发行费用24,619,433.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1,113,060.0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资金(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9,009,584.19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47,681,421.24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7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50,139.7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1,272,194.3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36,952.3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2,641.4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3428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7,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32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9日8:30-11:30、14:30-17:0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不应迟于2021年9月9日17: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如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
邮编:430048
电话:027-81822580
电子邮箱:ir@lincontrol.com
联系人:龚本新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33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对使用权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 试,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 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 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3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lincontrol.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9月3日10:00-11: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9月3日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和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龚本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lincontrol.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3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7-81822580
邮箱:ir@lincontrol.com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26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6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到会人数为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1-027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到会人数为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良润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88667 公司简称:菱电电控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1,6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0,960,0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