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98 公司简称:海澜之家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经核查发现,《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2020年半年度”数据录入错误,现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影响《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监事会主席谈龙英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分红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及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终止股份回购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及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已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汤勇、卞晓霞、薛丹青
电话:0510-86121071
传真:0510-86126877
联系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426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9日通过书面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立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及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及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
(2021-2023年度)及
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持续稳定回报投资者,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和第八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的议案》及《关于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议案》。本次制定现金分红规划及终止股份回购规划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近三年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持续通过派发现金红利、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
(一)2018-2020年度公司现金红利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现金红利分别于2019年5月15日、2020年7月8日及2021年6月17日进行派发,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40.14亿元。
(二)2018-2020年度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18-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规划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分别于2019年6月16日、2020年8月7日实施完毕,合计使用资金总额13.59亿元(不含交易费);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经公司2020年9月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决定暂不实施。公司第一期及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合计回购股份173,223,179股,回购的股份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
(三)2018-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回购)总体情况:
将回购股份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与当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18-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含回购)的金额分别为17.21亿元、21.00亿元、15.52亿元,分别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9.82%、65.40%、86.98%。公司近三年年均现金分红(含回购)的金额占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63.59%。
单位:亿元
二、 本次制定现金分红规划及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内容及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中小股东实现稳定现金收入预期的要求和意愿,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以下简称“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础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且在2021-2023年度,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年均净利润的70%。
鉴于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延续了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含回购)的高比例,符合现金分红政策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要求,满足了公司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目的,故公司拟终止《未来五年(2018-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规划》。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透明度,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更好的维护了股东权益。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年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终止股份回购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分红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终止股份回购规划。
四、本次制定现金分红规划及终止股份回购规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回购规划是基于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的有效实施,能够对全体股东形成持续、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符合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制定现金分红规划及终止股份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