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D区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计划总投资19,094,511,300.00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556,132,251.62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1年12月。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元。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13,1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2,514,274,280.00元,并于2021年6月4日存入三峡能源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99,629,138.9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4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分配金额为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金额,该调整事项已于2021年8月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D区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556,132,251.62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4.69%。拟变更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
项目工程位于山东省潍坊昌邑市境内北部莱州湾海域,潍坊昌邑市潍河入海口西北侧海域,场址中心南距昌邑市约45.5km,西南距潍坊市约66.4km。风电场规划范围呈不规则多边形,规划海域面积47.92 km?,风电场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15.5km。风电场拟安装91台单机容量为3.3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300.3MW。工程考虑在工程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以2回三芯3×500mm?220kV XLPE绝缘海底电缆送出,接入陆上规划建设的昌邑柳疃镇60MW风电场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利用昌邑柳疃镇60MW风电场升压站2回220kV出线实现接入电网,本期海上风电场陆上集控中心设于柳疃镇风电场内。
工程动态投资为512,781万元,单位造价17,076元/kW。工程静态投资为496,380万元,单位造价16,529元/kW。按照平均含税上网电价0.85元/kWh计算,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72%(所得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44%(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1.75年。
2.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D区项目
项目位于漳浦六鳌半岛东南侧外海海域,中心距离岸线28.3km,场址区域面积45.9 km?,理论水深在34~38m。风电场共布置60台6.7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02MW。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60台风机共分为15回风机进线组,通过35kV海缆接入海上升压站,经升压后以2回220kV海缆线路送至陆上集控中心220kV母线,然后经1回220kV架空线路送入系统220kV变电站。
工程静态总投资896,951.52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为22,312.23元/kW;动态总投资926,427.58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23,045.46元/kW。按整个经营期平均含税上网电价0.85元/kWh计算,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25%(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79年(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00%。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由于新冠疫情、风机安装船等施工设备紧张、项目部分前期审批手续暂未取得等因素影响,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和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D区项目的建设周期和投资额度发生调整,短期不具备开工条件,暂缓开工建设,为了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仍为公司海上风电主营业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拟变更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变更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核准、环评批复、用地、用海材料情况如下表:
(一)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南侧海域,总装机容量400MW,场址分为两区,场址A1(300MW)中心离岸距离30km,水深约28~32m,海域面积约36.6km?;场址A2区(100MW)中心离岸距离16km,水深约23~25m,海域面积约14.7km?。拟安装6.45MW风机62台,新建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
2.项目核准情况
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获得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阳发改核准〔2018〕5号);
2020年5月15日获得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的复函》(阳发改核准〔2020〕6号)。
3.项目经营和组织方式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773,189万元,单位千瓦投资19,329.725元/kW。
5.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装机容量398.95MW,共61台6.45MW风电机组和1台5.5MW漂浮式风力发电机组,总工期计划为23个月,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已完成投资39.61亿元,目前施工进度如下:
(1)风机安装:吊装43/62;
(2)风机基础:沉桩51/62,基础完工46/62;
(3)海缆敷设:完成220千伏海缆敷设2/3回,完成35千伏海缆敷设16/62根;
(4)海上升压站:送电成功;
(5)陆上集控中心:二至五期陆上集控中心220千伏生产楼成功送电,运维楼、综合楼基本投运,站外海缆通道贯通;
(6)计划2021年底全容量并网。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按经营期平均含税上网电价0.85元/kWh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38%,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61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08%。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不涉及其他规划海洋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区,工程选址合理。本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水保方案中提出的治理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阶段严格执行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当地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国家相应环保法规要求。
项目已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0〕86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配套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阳环建审〔2020〕80号)。
8.项目选址和用地用海情况
项目用海包括如下部分:风电机组用海、海底电缆用海、220kV海上升压站用海三部分,合计用海面积为299.1449公顷。
工程永久占地原则上以永久道路及其他永久设施的基础边界为界,主要用于陆上集控中心以及陆上送出海底电缆及登陆点用地。本项目与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共用同一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登陆点及送出海底电缆用地等共征地43258.28平方米,与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宗地合并后共征地60379.22平方米。
项目已获得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441721-20180049),阳西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05808号)和用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30576号)、(粤(2020)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30577号)。
(二)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沙扒南侧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涉海面积约36.6km?,场址水深范围25~32m,中心离岸距离约26km,拟采用单机容量为6.45MW的风机共计47台,阳江四期项目和三期场址A1区、五期项目共用升压站,拟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通过三回220kV海底电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
2.项目核准情况
项目于2018年12月6日获得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阳发改核准〔2018〕7号);
2020年5月15日获得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的复函》(阳发改核准〔2020〕7号)。
3.项目经营和组织方式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566,451.13万元,单位千瓦投资18,881.704元/kW。
5.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装机容量为301MW,共43台7MW风力发电机组,总工期计划为23个月,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已完成投资31.55亿元,目前施工进度如下:
(1)风机安装:吊装38/43;
(2)风机基础:沉桩43/43,基础完工41/43;
(3)海缆敷设:完成35千伏海缆敷设19/43根;
(4)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同三期;
(5)计划2021年底全容量并网。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按经营期平均含税上网电价0.85元/kWh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27%,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1.45年(不含建设期),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05%。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不涉及其他规划海洋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区,工程选址合理。本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水保方案中提出的治理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阶段严格执行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当地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国家相应环保法规要求。
项目已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0〕84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配套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阳环建审〔2020〕81号)。
8.项目选址和用地用海情况
项目用海包括如下部分:风电机组用海、海底电缆用海、220kV海上升压站用海三部分,合计用海面积为544.8514公顷。
工程永久占地原则上以永久道路及其他永久设施的基础边界为界,主要用于陆上集控中心以及陆上送出海底电缆及登陆点用地。本项目与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共用同一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登陆点及送出海底电缆用地等共征地43258.28平方米,与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宗地合并后共征地60379.22平方米。
项目已获得阳西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05808号)和用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22254号)。
(三)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沙扒南侧海域,涉海面积约36.6km?,场址水深范围26~29m,中心离岸距离约22km。本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拟采用单机容量为6.45MW的风机共47台,五期和阳江四期、三期项目A1区共用升压站,拟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通过220kV海底电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
2.项目核准情况
项目于2018年12月6日获得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阳发改核准〔2018〕8号);
2020年5月15日获得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变更的复函》(阳发改核准〔2020〕8号)。
3.项目经营和组织方式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569,811.00万元,单位千瓦投资18,993.70元/kW。
5.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装机容量为303.15MW,共47台6.45MW风力发电机组,总工期计划为23个月,项目于2020年2月开工,已完成投资25.05亿元,目前施工进度如下:
(1)风机安装:吊装6/47;
(2)风机基础:沉桩25/47,基础完工14/47;
(3)海缆敷设:完成35千伏海缆敷设1/47根;
(4)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同三期;
(5)计划2021年底全容量并网。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按经营期平均含税上网电价0.85元/kWh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85%,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1.83年(不含建设期),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97%。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不涉及其他规划海洋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风景名胜区等特殊敏感区,工程选址合理。本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水保方案中提出的治理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阶段严格执行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当地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国家相应环保法规要求。
项目已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0〕85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配套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阳环建审〔2020〕82号)。
8.项目选址和用地用海情况
项目用海包括如下部分:风电机组用海、海底电缆用海、220kV海上升压站用海三部分,合计用海面积为213.3803公顷。
工程永久占地原则上以永久道路及其他永久设施的基础边界为界,主要用于陆上集控中心以及陆上送出海底电缆及登陆点用地。本项目与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三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共用同一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登陆点及送出海底电缆用地等共征地43258.28平方米,与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宗地合并后共征地60379.22平方米。
项目已获得阳西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05808号)和用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阳西县不动产权第0030564号)。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2020年9月,我国向世界做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郑重承诺;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明确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并将其作为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之一。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将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将有力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中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脱碳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新能源装机将持续高速增长,发展布局将持续优化,开发模式将更加丰富,技术水平将不断进步,建设成本将继续下降,市场化配置及权证交易将持续推进。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市场驱动等多方面共同推动下,新能源将成为未来电力能源增长的主力,市场空间广阔。
2.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近年来,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快速提升,已经跻身国内新能源发电企业前列,特别是在海上风电领域,公司积极践行“海上风电引领者”战略,海上风电的并网装机容量以及在建装机容量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国内海上风电市场布局,巩固国内引领地位,打造沿海清洁能源走廊,逐步实现世界领先。
公司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新发展理念;公司建设管理能力、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投融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公司资产结构合理,盈利能力强,负债率低,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技术和管理能力,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二)新项目风险提示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可再生能源电量交易政策等都会对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如果未来新能源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会对项目补贴电费获取时间、税收优惠力度、平均上网电价等产生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
2.发电设备价格波动和施工设备资源紧张风险
根据财政部财建〔2020〕4号文《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如果相关风电项目未能按时并网,将对其上网电价产生影响,这导致海上风电企业的“抢装潮”,海上风电发电设备相对紧俏,价格上涨;海上风电施工船舶资源紧张,设备租赁价格大幅上涨,可能会对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3.发电量对自然条件依赖较大的风险
风力发电对自然条件存在较大的依赖,风电场实际运行的发电情况与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自然条件直接相关。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发生不利变化,造成项目的风力资源实际水平与投资决策时的预测水平产生较大差距,将使得项目发电量有所下降,进而导致项目投资收益率不及预期。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之事宜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905 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79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8,57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82,840,900.00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何红心主席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截至半年报披露日,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2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元。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57,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13,1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198,875,72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2,514,274,28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99,629,13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4日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选聘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桃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7日公布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D区项目、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A区项目、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6(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和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10(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45.00亿元,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按照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已于2021年8月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7,100万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6月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30836号),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00,000万股变更为2,857,1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贰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00元)变更为贰佰捌拾伍亿柒仟壹佰万元整(小写:28,571,000,000.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