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逢良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48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8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1号)核准,公司2020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100,000.00股,发行价为11.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277,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7,113,207.54元,余额为人民币471,163,792.46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2,875.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180,916.7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1709号《验资报告》。
(二)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半年末余额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4,096,605.27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5,054,976.2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778,848.02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2021年6月30日余额应为人民币63,904,788.5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3,904,788.5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吉林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0年12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13 日
附件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4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逢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