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增加扩位证券简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1]764号)》,经向深交所申请,自2021年8月23日起,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深交所基金新增扩位证券简称,扩位简称适用于交易、申购赎回及行情展示。涉及基金及简称信息如下:
本公司旗下未在上表列示的深交所基金(如有),扩位证券简称与原证券简称保持一致。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18-099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ounderff.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1日
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8月20日
送出日期:2021年8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详见《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化投资风险
①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②标的指数的流动性风险;③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④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⑤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⑥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⑦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⑧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2)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3)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存在的风险;(4)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5)股指期货投资风险;(6)参与融资与转融通业务的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方正富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