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功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城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滨南城环与山东通汇嘉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款项为2,068.29万元。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拟由公司提供担保,同时由滨南股份股东李鹏、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出资比例进行反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城环”)与山东通汇嘉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款2,068.29万元,公司拟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因滨南城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由滨南股份股东李鹏、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出资比例进行反担保。
2、 审议程序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概况
公司名称: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雷学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美业路10号1-3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等。
2、 财务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滨南城环与山东嘉泰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系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6068.29万元(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92%。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