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7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从事生猪养殖业务。
龙大养殖2021年7月份销售生猪3.58万头,环比增加62.73%,同比增加2.29%。2021年7月公司生猪销售数量环比增加主要原因:育肥猪出栏量增加,本期销售增加。
龙大养殖2021年7月份实现销售收入0.78亿元,环比增加69.57%,同比减少37.10%。2021年7月公司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增加主要原因:本期育肥猪销售数量环比增加。2021年7月公司生猪销售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销售价格同比降低。
2021年7月份,龙大养殖商品猪销售均价为16.13元/公斤,比2021年6月份增加5.01%。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中活体销售情况,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等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生猪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覆盖整个生猪生产行业,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9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2,466.64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黑龙江龙大”)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已经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注: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由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两个子项目构成。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增资详情
(1) 向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增资20,626.65万元
(2) 向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增资21,839.99万元
2、增资标的
(1)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名称: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恩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82MA3RF6L25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0日
营业期限:自 2020年2月20日至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大夼镇北苟格庄村
经营范围:饲养、繁育、销售:牲畜;种植、加工、销售、收购粮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制关系:公司通过黑龙江龙大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2)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名称: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恩球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83MA3T3FJB7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营业期限:自2020年5月20日至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郭家店镇马台石村
经营范围:饲养、繁育、销售:牲畜;种植、加工、销售、收购:粮食;生产:配合饲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制关系:公司通过黑龙江龙大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三、 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项目实施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尚在签署中,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以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 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是满足募投项目的未来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其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证券对龙大肉食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19”)规模为9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不含税人民币216,98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5,783,018.87元。截至2020年7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280003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1)“已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数据。(2)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583.69万元(含利息等)。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13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的“已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
公司、实施项目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尚在签署中,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6,247.96万元(含本数)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256.35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照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6,247.96万元(含本数)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256.35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240.97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能有效地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6,247.96万元(含本数)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256.35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6,247.96万元(含本数)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256.35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10.29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已经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注: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由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两个子项目构成。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2,210.29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先期投入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2,210.29万元。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2800021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中信证券对龙大肉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2800021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拟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66万头养殖项目由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33万头商品猪项目两个子项目构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系根据实际募集情况及项目轻重缓急 等情况所做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 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龙大肉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凌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是满足募投项目的未来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其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