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石华辉先生持有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4,024,8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
石华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462,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其中累计已质押股份为145,103,334股,占石华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34%,占公司总股份的22.794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华辉先生的通知,获悉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石华辉先生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石华辉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石华辉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目前,石华辉先生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因素。
2、石华辉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东的补充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的补充质押股份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