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11日现场送达各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董事长赵志齐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郭向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限一致。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郭向宇女士、陈文松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文松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赵志齐先生、郭向宇女士、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吴红女士,主任委员赵志齐先生;
审计委员会:吴红女士、周清杰先生、韩剑先生,主任委员吴红女士;
提名委员会:谢思敏先生、周清杰先生、赵志齐先生,主任委员谢思敏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清杰先生、谢思敏先生、陈文松先生,主任委员周清杰先生。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47,946,207股,在审议议案1时,开发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律师、马佳敏律师
(二)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