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1-42
股东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4.99999%。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中植《关于减持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中植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673,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4%)。详见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2021年7月6日,中植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时间过半,其通过金鹰基金-浦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详见2021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1年7月21日,中植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已届满。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植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中植通过金鹰基金-浦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700股。具体如下:
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减持价格区间为7.95元/股至8.05元/股。中植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
中植于2016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5,417,66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34%,并于2016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自该报告书披露至今,中植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2018年1月8日,中植通过大宗交易转让9,081,665股,占公司当时股本的1.67%,受让方为中植一致行动人;自前述转让后至今,中植及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18,742,765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4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植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截止本公告日,中植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后,中植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中植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众业达
股票代码:0024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扈萌萌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252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保利国际广场T1座29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众业达股票外,还间接持有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29%;直接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7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管理需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中植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会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中植通过金鹰基金-浦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700股。具体如下:
中植于2016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5,417,66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34%,并于2016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自该报告书披露至今,中植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2018年1月8日,中植通过大宗交易转让9,081,665股,占公司当时股本的1.67%,受让方为中植一致行动人;自前述转让后至今,中植及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18,742,765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4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截止到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中植于2016年通过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中植产投定鑫2号资产管理计划、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金鹰基金-浦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金鹰基金-广发银行-金鹰中植产投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5,417,665股,中植为该股份的实际持有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承诺:同意自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即2016年4月7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中植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承诺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7月21日)内减持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信息义务人声明;
四、 本报告书原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扈萌萌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扈萌萌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1日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扈萌萌
签署日期: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