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1-07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3日 12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日
至2021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1 年5月27日、2021年7月16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至2.21、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1 年7月30日、8月2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20: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天业汇祥高性能树脂项目”名称变更为“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公司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伟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该两次收购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编制了2018-2019年备考财务报表,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该等备考财务报表出具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3-372号)。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六、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七、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八、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全面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九、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以及国企改革相关工作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总部管理架构和各部门管理职责,结合国企改革及实施情况,对公司总部管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以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整体优化完毕后,公司总部设置职能部门及中心机构16个(不含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其中:设置职能部门6个,中心机构10个。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与本公司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公告》
上述一至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已于2021年5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且本次董事会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确认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一至七项议案以及八届四次监事会一至五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修订后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2.0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付息期限及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担保事项
2.19、募集资金存管
2.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2.21、评级事项
3、审议修订后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修订后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1、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2、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名称、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募投项目名称调整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天业汇祥高性能树脂项目”名称变更为“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