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同意公司在合肥市建设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初步选址于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拓展片区境内,项目占地面积约250亩。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明”)。
近日,合肥宝明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的宗地编号“FDJG2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用地使用权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方: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方: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FDJG21-1
3、宗地面积:166,667.00平方米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宗地位置:肥东县牌坊乡魏武民族社区境内
6、出让价款:人民币34,500,069.00元
7、出让年限:50年
8、生效日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利于推进建设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办理后续权证相关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