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5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收到全部7名监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拟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履行了必要的公示程序。截至2021年7月9日公示期结束,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激励对象的范围与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