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10 号),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3.9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14亿元,比去年增加29.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7.91亿元,比去年增加31.64%。其中,2020年分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42亿元、11.76亿元、13.10亿元、14.66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1.35亿元、2.45亿元、2.2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6亿元、0.68亿元、3.77亿元和9.68亿元。
(1)请你公司按照不同产品,补充披露2020年毛利率的具体数据和变化情况;
【回复】
本报告期公司不同产品之毛利率的具体数据和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毛利率增幅大于5%的产品有:聚氯乙烯(PVC)11.98%;稀土化工产品24.31%;其他主营业务(盐酸、液氯、脱硫剂等)24.64%。主要原因如下:
① 2020年下半年起至今,氯碱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PVC)、液氯的市场价格创历史高位。因受内循环政策利好,加之国内疫情控制有力,国内宏观经济有序恢复,氯碱下游需求量增长。与此同时,国外疫情失控反弹,国外部分氯碱企业仍处停产状态,国外塑料制品及消杀类产品等订单回流至国内,进一步带动国内氯碱行业需求持续向好。另外,含氯消毒液等氯碱下游产品也呈现需求旺盛态势,加速推高PVC及液氯价格并创历史新高。
② 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国家实施稀土战略储备”正式意见,把稀土作为战略资源。2020年12月1日,我国涉及资源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正式实施,全球稀土供应预计将持续紧缩,战略定位将持续提升。回顾历史,稀土主要经历了三轮明显的上行周期:[1] 2010年10月-2011年7月,金融危机逆周期调节抬升总需求,同时国内对稀土黑色产业链进行打击,实行出口配额制度等,加上社会囤货行为催化稀土价格暴涨。以氧化镨钕为例,其价格由20万元/吨→124.9万元/吨,涨幅达到518%;以氧化镝为例,其价格由139.25→1379.25万元/吨,涨幅达到916%;[2] 2017年5月-2017年9月,国内进行了多次收储、环保整顿、稀土打黑专项行动后,政策对供给端效果初步显现,稀土价格在需求回升下上涨,但缺乏持续的需求拉动,价格又会到起始点,甚至创出新低;[3] 2019年5月至今,缅甸禁止稀土矿出口,叠加中美关系紧张,此轮稀土价格上行,无论是时间跨度还是幅度都超过了近五年水平。以氧化镨钕为例,其价格由26.45万元/吨→36.75万元/吨,涨幅为39%;2020年3月份以来,其价格由26.8万元/吨→45.85万元/吨,涨幅71%。
此外,公司产品稀土脱硝催化剂,其外观为蜂窝式立方体,主要用于大型炉窑的脱硝催化转化,是一种新型高效、无毒无污染的环保产品,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鼓励项目,近年来市场需求逐步增长。
(2)请你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同行业上市公司状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毛利率等的变化情况,量化说明2020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仅增加1.78%,但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同比增加29.18%、31.64%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82,027.42万元,较上期63,011.49万元,增加19,015.93万元,主要原因系:
①2020年度,主要产品聚氯乙烯(PVC)价格波动较大,呈先抑后扬的走势。年初受疫情影响,国际油价暴跌,聚氯乙烯(PVC)价格随之下跌至5000元/吨左右的低点。之后,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价格逐步回升至年初价格,加之受地产需求支撑、国内持续去库存等利好,以及欧美供应端出现问题,较高的出口利润支撑,使得国内现货资源紧张,价格大幅拉涨。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PVC),与君正集团(601216.SH)[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取依据:主要业务基本一致,且主要生产处同一区域]比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② 本报告期公司加强费用管控,各项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均有所减少(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杂费,同“销售商品”合并构成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在最终完成销售时,计入“营业成本”);加之公司有息负债减少,财务费用也随之下降。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请你公司结合成本费用归集情况,说明分季度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量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特别是第一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显著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
【回复】
2018年至2021年5月31日聚氯乙烯(PVC)每日价格[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PVC),营业收入占比70.06%。如上图所示,2020年度PVC最低价为5,151.67元/吨(2020年4月1日),最高价为8,852.05元/吨(2020年12月10日)。公司聚氯乙烯(PVC)生产工艺为电石法,主要原料电石从成本端影响PVC毛利,一方面,公司自产大部分所需电石,另一方面,电石的价格随着PVC价格波动,但影响相对滞后。故公司2020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及扣非净利润,大致呈“V形”走势,分别为14.42亿元及1.89亿元、11.76亿元及1.35亿元、13.10亿元及2.45亿元、14.66亿元及2.22亿元。
公司所处氯碱化工行业,易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2020年度伊始的疫情,加之银行收紧信贷等因素影响,导致下游客户回款较缓,故2020年度第一、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6亿元、0.68亿元。2020年下半年起至今,氯碱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公司随之采取了加强款项催收并减缓成本支付等措施,故2020年度第三、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7亿元、9.68亿元。
2020年度西北电石法生产厂家现金流[数据来源:大越期货]:
2. 你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原材料采购等。
(1)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完成百分比、预计完成时间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并说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否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展;
【回复】
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转债募集资金),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累计需要投入28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正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76,286.79万元,累计完成项目进度为27.25%。
② 预计完成时间以及具体的实施计划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主要包括: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PVC)、30万吨烧碱及50万吨电石部分及配套公辅工程。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主要分为:[1] 前期准备阶段:可研和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批;合同谈判及生效。[2] 设计阶段:工艺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3] 设备材料采购阶段:主要包括设备及仪表装置的采购及非标设备的制造,可以和设计交叉进行。[4] 施工阶段:包括土建施工和安装施工,可以和设计、设备采购交叉进行。[5] 试车和验收阶段。
前期疫情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后期为加快项目建设,本项目已采取以下措施:[1] 安排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和试车等不同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作合理的交叉,缩短建设周期。目前,已完成烧碱主厂房主体之建设。[2] 制造周期长的设备提前订货,保证设备供货满足安装需要。目前,募投项目核心设备之离子膜烧碱装置(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生产,其电解槽为新型零极距)已运抵项目现场。
预计2021年12月,离子膜烧碱装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2022年12月,完成该募投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③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展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目前,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逐步偿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以确保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2)请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原材料采购的具体用途和明细,并说明多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回复】
①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具体用途及明细,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② 多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受2020年伊始的疫情,加之银行收紧信贷等因素影响,导致下游客户回款较缓。时至2021年度伊始,又因氯碱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创历史高位,为此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以求抓住业务契机。故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本报告期使用及在2021年度拟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835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 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
2021年3月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及2017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51.60%、58.04%、56.42%、56.55%及59.24%,总体呈下降趋势。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较高,资产负债结构不尽合理,债务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2] 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资金支持,增强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2020年伊始的疫情,给全球的宏观经济、产业及市场环境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运营资金的流动性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可有效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同时,2020年下半年起至今,氯碱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创历史高位,业务规模随之增长,通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相应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3)请你公司自查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及此前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经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为基于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往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选择供应商及与客户交易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相关业务流程,了解其企业资质合法性及履约能力。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永证专字(2021)第310353号],认为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及此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等情形。
3. 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为7.90亿元、5.36亿元,其中“往来款”分别为4.74亿元、5.20亿元,前五名其他应收款都为往来款。
(1)请你公司说明前十大往来款的形成原因,欠款方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情况,欠款方是否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确定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① 前十大往来款相关情况,详见下表:
② 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1]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
[1.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其他应收款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应按照该其他应收款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5] 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 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1] 核查程序
[2.1.1] 查阅企业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其他应收款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相关的业务合同;
[2.1.2] 查阅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文件;
[2.1.3] 查阅同行业可比企业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
[2.2] 分析过程
企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君正集团(601216.SH),选取依据:主要业务基本一致,且主要生产处同一区域]的账龄组合,均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详见下表:
公司在制定坏账准备政策时参考了同行业企业及中小板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水平,结合考虑了自身特点、主要客户构成、历年回款情况等,公司的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基本符合行业的普遍规律。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永证专字(2021)第310353号),认为企业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2)自查并说明按照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往来款项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回复】
经自查,本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核算的往来款项主要为定金及保证金、塑交所供应链服务业务未结款等,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
公司若有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则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 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为19.10亿元,应收款项融资为7.35亿元,合计26.45亿元,比期初增加35.66%,与营业收入变化情况不一致;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51亿元,比期初减少27.26%。
(1)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新增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内容及产生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致力于土壤改良,提供全方位的土壤改良和修复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可用于治理酸性、碱性和盐碱化土壤,提升耕地质量,从而有效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本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推出土壤调理剂业务新产品,加大市场培育及开拓力度,促进新产品迅速打开市场。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将主要来源于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取得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用于背书、贴现或转让。本报告期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7.35亿元。其中:[1] 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包括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2] 应收账款均为货款,与第三方保理公司签订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之规定:“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报告期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7.35亿元,主要来源于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取得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中:[1] 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包括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对于年末已背书转让且尚未到期应收票据是否终止确认的判断,公司遵照谨慎原则,对于承兑人为国有政策性银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他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于转让时予以终止确认。信用风险明显增加的银行作为承兑人的应收票据,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均不予以终止确认。[2] 应收账款均为货款,系与第三方保理公司签订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故转让时予以终止确认。
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第七条之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判断是否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公司致力于耕地土壤修复,因其有利于提高作物产量及品质,改善土壤连作障碍,使得土壤能够良性循环。本报告期公司为加大研发力度推出土壤调理剂业务新产品,加大市场培育及开拓力度,促进新产品迅速打开市场。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将主要来源于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取得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用于背书、贴现或转让。公司管理前述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故公司对前述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予以终止确认,并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永证专字(2021)第310353号),认为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请结合你公司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应收账款融资增幅较大的原因;
【回复】
公司致力于土壤改良,提供全方位的土壤改良和修复解决方案。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可用于治理酸性、碱性和盐碱化土壤,提升耕地质量,从而有效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本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推出土壤调理剂业务新产品,加大市场培育及开拓力度,促进新产品迅速打开市场。结合公司资金状况、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将主要来源于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取得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用于背书、贴现或转让,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3)请结合应收账款的账龄、欠款方资信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依据,以及你公司计提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原因。
【回复】
①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欠款方主要为长期客户,截至2021年5月31日期后回款1,756,093,964.13元,所占比例为81.30%。
② 公司计提及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原因
如上表所示,本报告期1-2年、2-3年、3-4年、4-5年账龄区间的期末余额,2020年度为410,068,625.36元,2019年度为1,315,153,375.25元,2020年度较上年同期下降68.82%;1年以内、5年以上账龄区间的期末余额,2020年度较2019年度分别上升80.12%、47.81%;但因账期较长款项大部已于本报告期收回,且1年内及5年以上应收账款增加又小于1-5年应收账款减少,故导致部分坏账准备转回。
③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依据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应按照该应收款项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5.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研发费用为1.56亿元,同比增加49.76%,2020年研发人员数量为521人,同比增长7.42%。
(1)请结合薪酬政策、在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费用增长不匹配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薪酬成本费用的情形;
【回复】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等相关规定,建立了研究开发项目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其中,公司根据研发部门的全部人员薪酬,以及分摊计入的其他参与项目研发的人员薪酬,根据不同研发项目的实际发生情况(如:参与人员、工时等),制作研发人员月度工时及薪酬分配表,据以分配计入不同研发项目。其中,同一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薪酬分配依据及方法为:主要依据研发部门编制的研发人员工时考勤表,按月统计该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工时,从而确定不同研发项目的分配比例,按此比例对其薪酬进行分配并计入不同的研发项目。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相对稳定,本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增长,主要来自于在研项目的其他投入(非研发人员薪酬),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薪酬成本费用的情形。本报告期在研项目进展情况,详见以下第(2)点。
(2)请补充说明本期一次性费用化的研发项目名称、具体用途、以前年度资本化情况、达到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① 本报告期一次性费用化的研发项目情况,详见下表:
② 以前年度资本化情况
2019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1.4亿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3.14%;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4,66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3.28%。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为32.58%,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1.57%。
2019年度,公司拥有稀土新材料应用、树脂技术改造、土壤调理剂、加氢站技术、制氢工厂技术等研发项目。其中:稀土材料研发、树脂技术改造和土壤调理剂研发属于原有项目;加氢站技术和制氢工厂技术则属新研项目。
原有项目,因前期已有投入且已初具规模;新研项目,因立项不久尚处初期。故2019年度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减少。
公司研发资本化主要投入于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因近年公司新建生产线,现生产线基本满足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需求,故公司2019年度研发投入金额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
③ 达到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等相关规定,建立了研究开发项目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在研项目的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主要按三个步骤执行:[1] 以公司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确定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若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则确认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2] 结合《2021-2026年中国聚氯乙烯(PVC)行业现状全面调研与发展趋势报告》,若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则进一步确认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是否可靠预计,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3] 公司根据《研究开发支出台账》,若已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单独核算,且其所发生的支出能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则认为在研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无法合理分配的,计入当期损益。
(3)请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薪酬费用确认准确性、研发项目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是否充分。
【回复】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永证专字(2021)第310353号],发表如下意见:
① 薪酬费用确认准确性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等相关规定,建立了研究开发项目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以研发项目为对象,将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公司将研发活动中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薪酬(包含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直接投入(研发材料费、样品费、认证费用等)以及折旧摊销费、差旅费和专题会议费等其他费用界定为研发费用。其中,研发人员薪酬归集依据如下:
公司根据研发部门的全部人员薪酬,以及分摊计入的其他参与项目研发的人员薪酬,根据不同研发项目的实际发生情况(如:参与人员、工时等),制作研发人员月度工时及薪酬分配表,据以分配计入不同研发项目。其中,同一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薪酬分配依据及方法为:主要依据研发部门编制的研发人员工时考勤表,按月统计该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工时,从而确定不同研发项目的分配比例,按此比例对其薪酬进行分配并计入不同的研发项目。
针对研发人员薪酬,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 了解与研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询问研发部门负责人,了解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研发人员参与情况等;
[3] 获取研发项目台账,检查入账原始单据(合同、发票、付款单等)是否与项目台账内容一致;
[4] 获取研发人员及其参与研发项目的工时统计表、薪酬分配表,检查薪酬分配依据及其分配计算的准确性。
② 研发项目真实性
以公司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检查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及材料和说明(说明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分析公司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是否具备,是否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结合《2021-2026年中国聚氯乙烯(PVC)行业现状全面调研与发展趋势报告》,分析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公司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是否可靠预计,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检查公司《研究开发支出台账》,关注公司是否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单独核算,所发生的支出是否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应当调整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会计师认为对薪酬费用确认准确性、研发项目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
6. 报告期末,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6.68亿元,较期初下降78.87%,其中因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5.76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31.45亿元。
(1)请公司逐项补充说明受限货币资金的金额、受限原因,是否存在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永证专字(2021)第310353号],认为上述受限货币资金不存在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情形,并结合未来经营所需资金规模、投融资安排、债务期限结构等测算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集中偿付风险;
【回复】
2017年度期末,公司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借款为62亿元,至本报告期末下降至48亿元。主要受银行收紧信贷因素影响,导致公司部分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借款出现逾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积极与金融债权人协商(与多家金融债权人已达成解决方案),且正争取其他金融机构不压贷、不抽贷,并采取转贷、续贷、拓展融资渠道等措施,来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目前,公司各金融机构的融资规模稳定,公司现有流动资金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流动性风险和集中偿付风险。
本报告期公司金融负债明细,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补充说明公司对有息负债的应对方案及解决计划,公司债务结构、规模是否稳健、可控。
【回复】
公司正积极制定有息负债的应对方案及解决计划,包括采取转贷、续贷、拓展融资渠道等措施,并借氯碱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创历史高位的契机,在保障公司现金流稳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偿还债务,以降低有息负债。公司现有有息负债,主要为金融机构借款,且融资规模稳定、融资成本未有明显变化,故公司债务结构、规模是稳健、可控的。
7.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4.42亿元,占比70.68%,其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31.60%,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25.03%。
(1)请提供报告期前两大供应商的名称,并列示报告期对该主体采购的主要内容,以及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并向我部报备采购合同。同时,请列示过去三年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及金额;
【回复】
① 2020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其中:[1] 电力,为上网定价;[2] 其他,为市场定价。
② 2019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③ 2018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说明供应商过度集中的原因,是否存在相关风险,如是,请及时进行提示并说明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及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主要从事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聚氯乙烯(PVC)、烧碱、盐酸、液氯等,是公司氯碱化工板块的主要企业。因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PVC),营业收入占比70.06%;且公司聚氯乙烯(PVC)生产工艺为电石法,故电石为其主要原料之一。一般而言,电石成本约占聚氯乙烯(PVC)成本的70%,而电力成本又约占电石成本的60%;同时,电力成本也是公司其他主要产品(烧碱、盐酸、液氯等)的主要生产成本。
公司2020年度前两大供应商均为国家电网企业。其中:
① 第一大供应商-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主要为公司子公司中谷矿业提供电力供应(中谷矿业,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② 第二大供应商-乌海市电业局
主要为公司子公司乌海化工提供电力供应(乌海化工,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综上所述,中谷矿业及乌海化工,是公司氯碱化工板块的主要企业。其所在地的国家电网企业系其电力供应的唯一来源,不存在公司因对其形成重大依赖而可能带来经营风险的情形。
8. 2021年1月2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信用评级结果通知书》,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上述主体和债项列入评级观察名单。请结合资金状况分析你公司融资能力、融资成本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说明是否存在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因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故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资信评估”)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跟踪评级服务,其于2020年6月出具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0)100468],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A。2021年1月,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BB,评级展望为观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下调为BB。2021年5月,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B,评级展望为负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下调为B。
新世纪资信评估下调公司主体及可转债信用等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部分银行借款由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提供担保,鸿达兴业集团的流动性风险,对公司的信用质量及外部融资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刚性债务规模较大,部分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借款出现逾期;受银行抽贷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压力,部分供应商欠款及到期银行借款未能按时支付,导致个别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个别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非筹资性现金流缺口较大,可动用货币资金有限,运营资金周转压力大。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8%、第五年3.0%、第六年5.0%。2020年12月已正常完成第一年的利息支付,本次可转债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鸿达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2,418,893,000元(24,188,930张);截至2021年6月10日,“鸿达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778,343,400元(7,783,434张)。因可转债持有人仍持续实施转股,故可转债余额仍将随之下降。综合“鸿达转债”后续所需的利息资金、债券余额下降情况及到期时间,目前不存在无法偿付利息及本金的风险。
除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外,公司未公开发行其他债券,公司的融资途径主要为金融机构借款。目前公司金融机构借款等融资规模稳定,融资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对于部分逾期银行借款,正在积极与债权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措施,争取各金融机构不压贷、不抽贷,采取展期、到期贷款续作等措施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稳定,公司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源、大环保、稀土新材料和公共防疫产品等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持续做好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妥善处理逾期借款问题,采取积极措施缓解流动性紧张局面,用好公司积累的技术、市场和上下游协同优势,做实做优做强实体产业,努力提高公司营业规模和经营效益,充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创造更好的效益回报社会和股东。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