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50,144股,限售期为24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下发《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2号),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44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相关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涉及股东为中信建投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050,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将于 2021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为100,000,000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认购股票数量、认购金额、锁定期等事宜的承诺函》:“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新光光电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光光电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新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50,144股,限售期为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三)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