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07-15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自2021年6月2日至本公告日累计进行委托理财金额合计20,0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自2021年6月2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购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计划名称: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 产品认购金额:1,000.00万元;

  4) 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6月11日-2021年10月11日;

  5) 期限:4个月;

  6) 预期年化收益率:6.20%;

  7) 币种:人民币;

  8)信托的清算:委托人与受益人、受托人一致同意,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可以就信托事务出具未经审计的清算报告。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以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方式向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披露。自清算报告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果受托人没有收到受益人或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的书面异议,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9)收益核算日:为该期各信托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

  10)收益核算方式:受益人的信托收益自本期信托成立之日或加入本期信托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提,本期信托每日应计提的信托收益=当日本期信托项下该受益人交付的信托本金余额×对应预期收益率÷365;

  11)风控措施:上海世贸建设有限公司为保证人并出具保函,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差额补足义务人提供本息差额补足保证,以其合法持有的资产为借款人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12)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用于向借款人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发放信托借款,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经营周转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关联公司原有融资。

  2、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计划名称:“重庆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 产品认购金额:2,000.00万元;

  4) 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1年6月10日-2022年4月27日;

  5) 期限:10.5个月;

  6) 预期年化收益率:7.30%;

  7) 币种:人民币;

  8) 信托的清算:信托计划终止或提前终止后,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出具未经审计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以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受益人披露。受益人自清算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解除责任;

  9) 收益核算日:受益人认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并交付信托资金后,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该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10) 收益核算方式: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按日计提,单个受益人每日计提的信托收益=该单个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尚未分配的信托本金当日余额×该单个受益人在信托计划项下所对应的预期收益率×1/365;

  11) 风控措施:【设置监管证券账户】上海澎腾须于受托人指定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该账户由受托人与上海澎腾共同监管,上海澎腾应于信托计划支付投资本金前将标的股票转托管至监管证券账户。 【预警线及平仓线设置】 本信托设置预警线、平仓线:预警线为投资本金的140%,平仓线为投资本金的120%;

  12) 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55,300万股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巨人网络,股票代码:002558. SZ)流通股股票对应的收益权,投资折扣率不超过股价的 50% 。

  3、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计划名称:“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计划类产品;

  3) 产品认购金额:17,000.00万元;

  4) 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21年7月13日-2023年1月12日;

  5) 期限:18个月;

  6) 预期年化收益率:11.00%;

  7) 币种:人民币;

  8) 信托的清算:受托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本信托计划的清算事宜,并出具清算报告向受益人披露。受益人在信托计划的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同意,本信托的清算报告无需进行审计;

  9) 收益核算日: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或信托终止时, 受托人向届时存续的受益人计算可分配的信托利益之日,具体日期见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信托终止时,信托计划终止日为最后一次信托利益核算日。信托利益核算日为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即每年3月【20】日,6 月【20】日,9 月【20】日,12 月【20】日),受托人于信托利益分配日(即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的当期信托利益;

  10) 收益核算方式:所持该期信托项下信托单位份额×1元×参考收益率×本次分配期内实际天数/360;

  11) 风控措施:与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NT托字TABJ0221030-05号的《保证合同》,与天津金易晟辉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NT托字TABJ0221030-06号的《抵押合同》。

  12) 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向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之“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

  (四)信托型产品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为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商萍。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经营收入较为充足,利润情况良好,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销售净利率19%。

  上海茂舒建材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购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庆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为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0年 12月,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1 亿股,参考市值约17亿元,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大股东。

  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3、公司于2021年7月13 日购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32.06万元,负债总额2,234.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90%,所有者权益597.49万元。同期实现营业收入6,536.71万元,净利润576.71万元。

  天津致融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受托方经营状况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际信托”)是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重庆国际信托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经过五次增资,注册资本金达150亿元,为行业最高。经过多年稳健经营,重庆国际信托已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综合实力领先的信托公司。重庆国际信托的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得到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同,信托产品历史兑付率100%,在市场中树立起良好的口碑。

  2020年,重庆国际信托实现营业收入76.93亿元,利润总额49.83亿元,净利润28.32亿元,信托净利润87.15亿元,人均净利润1577.95万元,连续多年保持行业首位。截至2020年末,重庆国际信合并总资产2610.07亿元,母公司固有总资产295.13亿元,信托资产总额2148.52亿元,母公司不良资产率为零,各项经营指标稳居头部信托公司行列。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成立于1987年,是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的全国68家持牌信托金融机构之一。

  国民信托主要业务包括固有类业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综合类金融服务等,涉及领域包括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工商企业、证券(含债券)、消费金融及普惠金融、养老服务、公益慈善、财富管理等。业务布局立足北京、辐射全国,设有华北、华东、西部、华南、北京、华中等六个区域事业部和证券、普惠金融二个专业事业部,并于北京、上海、深圳、南京设立财富分中心。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12%,本次累计委托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占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24.26%,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定期存款、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信托·鑫虹1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2、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3、公司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