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本次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承诺相关方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志昌顺投资有限公司应同时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 除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年7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如出现相关股东不申请解除承诺的,则视为该等股东自愿继续履行现有承诺事项;无论股东大会审议后是否通过本议案,该等股东均将继续履行承诺,不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不申请解除承诺的,亦不影响对其回避表决的要求。” (具体详见公司2021-046号公告)。
嗣后,应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珺惠尊”)、上海东珺金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珺金皓”)申请,东珺惠尊及东珺金皓自愿继续履行承诺,不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监事,该申请不影响其回避表决。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2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0层(1007-1012 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
至2021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