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招标人云南云上云信息化有限公司签订《云上云·云南省信息化中心(首期)项目启动园区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450.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股东张国英女士申请7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6个月,利率按5.35%/年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阳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邱阳洋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871-67279185;
传真:0871-67279185;
电子邮箱:747136147@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285号云投商务大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日
附件:邱阳洋先生简历:
邱阳洋,男,1991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15年10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并按要求完成后续培训。邱阳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50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施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了“云上云·云南省信息化中心(首期)项目启动园区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近期,公司拟与招标人云南云上云信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云公司”)签订《云上云·云南省信息化中心(首期)项目启动园区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450.95万元。
2.云上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控股子公司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450.95万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东、张新晖、申毅、谭仁力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云上云信息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1MA6K5F610K;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信息产业园区兴园路云上云·云南省信息化中心(首期)项目1栋1101号;
法定代表人:金桂永;
注册资本:2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4月8日;
经营范围: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设计与施工;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设计与施工;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房屋租赁;增值电信业务;组织文化体育活动;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健康体检服务;健康信息咨询;票务代理;网站建设;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国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云上云公司100%股权,云投集团持有云南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云上云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拟签订的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1,450.95万元,不因物价波动进行调整,也不因“行业相关新计价标准、依据的颁布”而调整。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工程量,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参照市场人工、材料单价进行报价确定。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云上云·云南省信息化中心(首期)项目启动园区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信息产业园内;
(三)工程承包范围:园林总设计面积约13000平方米,工程包含设计(含总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内景观铺装、种植绿化、景观构筑物、水电设施等室外景观部分。具体建设规模以发包人书面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四)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万玖仟肆佰玖拾元整(14,509,490 元) ,其中包含按相关规定计取规费及税金1,608,618元。
(五)合同工期:90天。实施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计算及扣回方式:本次合同按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后的20%计算预付款,预付款在方案优化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正式通知开始供货时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从第二个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等比例扣回,2个月平均扣回。
(七)项目工程款项支付方式:本合同按每月工程进度进行付款,按乙方每月报送(经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和造价单位审核)工程产值的70%进行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单位之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80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审核结算完成并出具审计结算报告后2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审核结算造价的97%,余下审核结算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质保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八)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情形及责任:
1.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2.发包人未能按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和责任: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第三方设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交接与设计有关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错误、疑问,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其中,对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有义务约定实测复验的时间并纠正其错误(如果有),因承包人对此项工作的延误,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关键路线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工程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分包的,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5.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安排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合同金额共计1,450.95万元,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云上云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金额为20,683.33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的审查、核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东、张新晖、申毅、谭仁力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51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股东申请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洪尧园林”)资金紧张,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经与公司股东张国英女士协商,其同意向洪尧园林提供7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6个月,利率按5.35%/年执行,预计利息为1.87万元。
2.洪尧园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洪尧园林66%股权,洪尧园林的另一股东为徐洪尧,其持有洪尧园林34%股权。同时,张国英女士持有公司6.64%股权,其一致行动人徐洪尧先生持有公司6.7%股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1.87万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徐高源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国英女士持有公司6.64%股权,其一致行动人徐洪尧先生持有公司6.7%股权,合计持有公司24,572,0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徐洪尧先生同时持有洪尧园林34%股权,为洪尧园林股东方之一。经查询,张国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公司股东张国英申请70万元借款,用于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为6个月,利率按5.35%/年执行。按照以上利率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1.87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甲方(出借人):张国英;乙方(借款人):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及用途。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小写:7, 00,000.00),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3.借款利息及期限。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35%(含税),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最后一次付息如为合同到期日利随本清。借款期限为6个月。
4.违约责任。如乙方没有按约定日期归还本金,乙方将按本合同约定利率加收罚息;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利息,乙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罚息利率加收复利。逾期六十天以内(含六十天)的,须每日按原年利率的万分之一加收罚息。逾期六十天以上的,须每日按原年利率的万分之五加收罚息。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其他安排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女士申请70万元借款,用于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洪尧园林短期资金紧张的情况。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国英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的审查、核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公司股东张国英女士申请70万元借款,用于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期限为6个月,利率按5.35%/年执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高源先生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洪尧园林向张国英申请70万元借款。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