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总裁潘利斌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财务总监尹志波先生、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吴培诚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韦微、刘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