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在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16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表决董事13名。会议由王晓春董事长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4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住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公司新购置办公大楼已装修完毕,现启动变更住所相关工作,住所由“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变更为“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全权办理住所变更一切相关事宜。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变更尚需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8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9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50%时,则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可行使的表决权为其剩余未质押股权数量部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 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
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1603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1-86075850
传真:0531-81915514
电子邮箱:ir@qlbchina.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1603室
邮政编码:250001
(二)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时: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应行使表决权:□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21年7月9日在济南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将按时出席2021年7月9日(星期五)15:30在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此书面告知贵行。
本人(或本公司)证券账号:
本人(或本公司)持股数:
本人(或受托人)联系电话:
股东:
(法人股东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1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澳洲联邦银行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澳洲联邦银行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第一大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在济南市市中区顺河街176号齐鲁银行大厦16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9名,实际表决监事9名,其中徐建国监事因公务委托高爱青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吴立春监事因公务委托王涤非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赵学金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5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47.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2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51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志勇,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怡盈,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凡,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10万元,为公司上市后新增加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在以往年度均能够按照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请其作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股东权益。我们对《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6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注: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或排列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且将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