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1
股东叶湘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的《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叶湘武先生自2021年6月21日至6月22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592.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湘武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股东叶湘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7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5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截至2021年6月22日,叶湘武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24,054,21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8,786,17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5,268,036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4%),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叶湘武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